法庭上的攻防戰,不完全是為了當事人在奮鬥,有的時候為了「理」而辯!到底誰說的有理,誰又沒有理,最後全由法官來定奪之。而當中最重要的還是證據呈現的完整性,證明真相的多寡。以下七點簡述法庭攻防戰,需要注意的那些事項?
1、書記官還沒記明筆錄就把話說完
2、情緒受到對造的挑撥,甚至在法庭上直接罵人
3、別人還沒說完就插話
4、在還沒聽清楚法官、檢察官問題之前就率性回答
5、前後說法不一
6、遭法官、檢察官問話技巧誘導
7、寄望從敵性證人的口中得到有利於己的答案
依據實務經驗,敵性證人之所以稱為「敵性」,就是對你有敵意,所為之陳述百分之九十九以上對你不利,因此你不要奢望可以從他口中得到有利於自己的答案,經驗上來說是少問為妙,就算要問,問話的重點應盡量放在點出敵性證人陳述的矛盾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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